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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上天註定的感覺並不容易,除了「似曾相識」的直覺,


還要有琴瑟合鳴般的默契。



愛情中最美好的一種感覺,就是:有一天,你忽然發現自己遇到了一個命中註定的人,然後,他也愛你。


阿項和晴晴在認識一年後,宣佈結婚。因為他們認為彼此是命中註定要變成情人的。


三個月前,阿項在香港機場撿到了晴晴掉落的絲巾,他叫住了她,發現這個女孩十分清秀可人。只因兩人都行色匆匆,阿項也很木訥,不敢搭訕,錯過了和她認識的機會。


回到台北,某天與朋友約在百貨公司裡吃飯,和朋友邊走邊聊天,卻被一個走路匆匆忙忙的女人撞個正著。她說:「對不起。」時抬頭看他,愣了一下,這人怎麼似曾相識。阿項先認出她來,跟她說:「小姐,我們前幾天在香港機場見過,不是嗎?」


他終於遞出了名片。也拿到晴晴的名片。兩人用Facebook連繫時,竟然發現兩人都曾唸過台南的某個中學,而當時讓阿項每天偷偷眺望的轉學生就是晴晴,可惜没多久晴晴又到美國讀書了。


晴晴也對該校的優等生兼運動健將阿項,留下了深刻的印象。


兩人覺得人生中多次重逢,必然不是巧合和意外,一定是冥冥中有條紅線,將兩人牽繫在一起,碰巧兩人目前的感情都在空窗期,若再錯過,就對不起月下老人。


喜帖上寫著:上天註定我愛妳。


如果都認為相愛是一種天意,那麼兩人必然會因此更加珍惜吧,就算有小事爭吵,也會念在「上天註定」的份上,不要有太多計較。


有上天註定的感覺並不容易,多半要有一種「似曾相識」的直覺,溝通上也要有琴瑟合鳴般的默契,從靈魂到身體,兩個人都覺得非你莫屬。


而這樣的感覺,也要在度過三個月熱戀期後還持續著,才算是通過考驗,否則,只能算一時意亂情迷。意亂情迷時,都以為有默契,其實只是腦昏智迷,什麼都願意配合對方。


人人渴望有命中註定的人變成自己的終身伴侶。


然而,人生中最悲哀的感覺,就是:有一天,你忽然發現自己遇到了一個命中註定的人,然後,不管怎樣,他就是不愛你。


或者,你已經在感情世界中動彈不得,才不經意遇見命中註定的那人,而他也深愛你。


本文作者/吳淡如


摘自<善待自己的桃花運>


時報出版社發行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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