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俗諺:「三歲看大、六歲看老」。究竟教養三至六歲的孩子,施力點要擺在哪裡,才能幫助孩子順利銜接小學生活,發展成一生受用的基礎能力?幼教專家認為,父母應該幫學前幼兒搭建五大支柱:一、體適能的奠基;二、同儕相處技巧;三、責任感的關鍵養成;四、良好的自我概念;五、手足關係的經營。


三至六歲,孩子進入幼稚園,並準備邁入小學。弘光科技大學幼保系助理教授趙蕙鈴觀察,父母直觀上很容易把教養重點放在智育學習,產生「見樹不見林」的教養迷思,教養資源的投入也過於單一或片面,忽略了學前教養應該是「全人發展」,需全面觀照孩子的身體、社會、情緒、認知、語言……等各面向發展。


學前幼兒教養五大重點
台北市立教育大學教授林佩蓉說:「面對三至六歲的孩子,父母的教養角度要宏觀。」幼兒教育不是國小先修教育,也不是才藝、美語、電腦科技教育,而是重視身體健康、培養人際智能、開發思考力、基礎社區公民的教育。幼教專家建議家長,教養學前幼兒,可將心力投入以下五個重點:



重點一:體適能發展的高峰期


進入小學後,孩子要面臨長達十年以上的學習生活,良好的體適能有助提升孩子的抗壓性,跑完這場學習的馬拉松。以中華民國體育學會的定義,體適能是指「個人的能力可以勝任平時的工作,卻不會感到疲憊,且仍有餘力應付突如其來的變化及壓力的能力」。


而體適能發展的黃金期在五至七歲。幼兒成長發育權威學者史康門(R. E. Scammon)發現,人體於五至七歲時,神經機能的發育已達到與成人相近的程度,此時是父母提升幼兒體能發展的最佳時機。


父母的教養重點
1.充分活動以發展大肌肉:幼兒的發展是循序漸進的。林佩蓉指出,在身體發展上,三至六歲的孩子著重大肌肉的開發,家長必須提供安全的環境及較多的活動機會,幫助孩子發展身體的敏捷度、平衡感及協調性,最好每天有至少半小時的戶外活動或體能活動時間,才能幫助孩子充分發展大肌肉。


2.遊戲中發展運動技巧:幼教專家指出,最適合學前幼兒的活動就是遊戲。弘光科技大學幼保系教授許碧勳說,身體的遊戲在孩子動作能力及技巧的發展上扮演極重要的角色,可讓孩子學習到個體能做什麼、如何去做。別小看走、跑、跳、滾、爬等動作,這些最簡單的遊戲能讓孩子探索身體、空間和物體的關係。
三至四歲的孩子已能運用整個肢體活動,可帶孩子玩搭拱橋、推球接力、溜滑梯等大肌肉伸展運動的遊戲。


五歲幼兒的腦部神經已趨近成熟,能靈活自如的運動,身體發育非常迅速,動作能力進步很快。此時應提供可協助孩子穩定控制大肌肉動作的活動,如走平均台、跳繩、騎腳踏車等。


六歲孩子的平衡感更穩,應能更正確、熟練的從事各種運動。父母可根據孩子的興趣,讓他投入比較複雜的動作技巧,如游泳、溜冰、跳舞、體操等。


3.慎選活動的環境:若從事游泳、律動等有氧運動,家長需考量活動的環境,最好是通風又涼爽。因為相較於成人,幼兒的新陳代謝能力仍有一段距離,也就是說,幼兒的散熱能力較差、心跳速度較快,在炎熱、空氣不流通的空間裡運動,很容易生病或中暑。






重點二:責任感的關鍵養成期


如果父母想讓育兒這件事有如倒吃甘蔗般甜美,幼教專家建議家長,千萬要把握三到六歲,這時期是建立孩子「自我負責」觀念的最佳時機。趙蕙鈴認為,自我負責的認知與態度,是能讓孩子受用一生的基礎能力,和記憶型的讀、寫、算教育相較,教會孩子負責任的投資報酬率最高。


一旦孩子在學前階段學習到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,上了小學後,父母就有機會看到凡事自動自發的「理想」小學生:早上不賴床、上學不遲到、好學不惓、充滿學習熱情、不用催也不用趕,孩子會自動寫完功課……。


幼兒在五歲前仍是無律階段,沒有是非觀念的存在,以滿足自我的需求為主,顯現在外的行為不受約束。但是五歲之後,教育心理學家皮亞傑認為,除了自己,孩子已意識到他人的存在,開始有是非善惡的觀念。如果父母於此時給予明確的教養原則,孩子會發展出對規矩的強烈尊重,而且視之為神聖不容更改,道德發展進入「他律期」。


◆父母的教養重點
1.開放給孩子選擇的權利:《每個孩子都能學好規矩》作者安妮特‧卡斯特尚(Annette‧Kast-Zahn)建議父母:「關於自己需要什麼,孩子應該逐漸做更多決定,並自己承擔後果。」


不論吃飯或是玩玩具,父母都該將自主權還給孩子,不該幫孩子決定玩具怎麼玩。又如吃飯,父母可以決定供應哪些菜餚,但除了孩子自己,沒有人能夠決定孩子的食量。只要孩子不想繼續吃,就該結束用餐。父母只要堅持在規律的時間提供三餐,並拒絕在餐間提供零食,孩子很快就會學習找出正確的食量。


2.生活自理的責任:孩子三歲進入幼稚園之後,許多家長常有「早晨焦慮症」,孩子太晚起床、穿衣服拖拖拉拉、吃早餐也慢吞吞。卡斯特尚認為,父母的責任是將孩子準時送到學校,至於孩子是否穿戴整齊、頭髮梳好、有時間從容不迫的吃早餐,家長可以交給孩子自己決定。孩子覺得自己「有責任」時,早上就不再有理由胡鬧。


3.給孩子無聊的權利:這個階段的孩子該學習規劃自己閒暇時間的責任。如果孩子一句「我好無聊」,就能獲得家長的陪伴,孩子根本無從認識自己的需求和能力,也不知道該如何和自己相處。


孩子有權無聊。卡斯特尚提醒父母,別允許孩子看電視填補空檔,也不必帶著孩子四處上才藝班。父母可與孩子討論,但請孩子規劃屬於自己的週間遊戲作息表,父母只要在家裡提供屬於孩子的工作桌或角落遊戲空間,讓孩子依自己的安排遊戲。自由遊戲的時間愈多,孩子愈容易回答「我該做什麼」的問題。


4.訂定明確的規矩,讓孩子知道違反規矩的後果:幼兒需要規矩、限制、界限,才能學習自我控制,了解不能總是率性而為。《我家幼兒教養好:3~6歲》作者蕯爾‧賽維爾(?)指出,孩子其實很需要成人為他們訂定規矩,規矩可以做為支柱與指引,讓孩子了解什麼才是良好的態度與正確的行為。


但給予幼兒的規矩和要求必須非常具體,賽維爾在書中舉例,如果父母說「去把房間整理乾淨」,就是模糊的要求。對孩子而言,「把房間整理乾淨」的意思並不清楚,他不知道該用什麼方法讓房間變乾淨。所以明確的要求應該是:「先把玩具收起來,再將地板上的衣服掛起來,把房間收乾淨。」


父母也必須讓孩子了解違反規矩的後果,這能讓孩子知道如何做決定:正確的決定會得到正面的結果,錯誤的決定則會是負面的後果。例如,給孩子蠟筆前,可以先提出明確的要求:「要畫在紙上,如果畫在其他東西上,就要沒收蠟筆。」


5、貫徹規矩的執行:許多父母訂了規矩,也告訴孩子違反規矩的後果,卻因孩子的哭鬧、拖延而妥協、屈服。林佩蓉指出,教養態度前後不一致,孩子反而成為機會主義者,他們學到以負面的方式堅持到底。
如果家長想要孩子自律,必須堅定的執行自已所立下的規矩。


當孩子知道你言出必行,才會認真看待你對於違反規矩的警告。而一旦孩子開始試著自己收玩具,在餐廳吃飯有禮貌,就寢時間到了也不拖拖拉拉,家長可以讚美孩子,讓他知道自己長大了、漸漸具有責任心,對家裡有所貢獻。



重點三:建立良好的自我概念


有了「我」的概念時,表示孩子開始思考自己。許碧勳說,這對孩子未來的人格發展非常重要,因為擁有良好的自我概念,可讓孩子在小學階段展開學業或交友等關係時,以正面的態度應對,發展開朗的人生觀,也較能面對挫折。協助孩子建立良好的自我概念,許碧勳有以下建議。


◆父母的教養重點

1.多讚賞,少責罵:七歲前,孩子對自己有能力完成任何工作常有不切實際的樂觀現象,但幼稚園老師通常是讚許孩子的努力,而不以工作成果及品質論斷孩子。這會讓孩子相信,自己努力工作可完成許多事情,並「成為厲害的人」。


2.給孩子探索的自由和空間:讓孩子有時間與機會找出適合自己解決問題的方法,不要老是給答案。尊重、欣賞與信任孩子的能力,讓孩子體驗「我做到了」的成就感,在實現自我的滿足中肯定自己。


3.讓孩子有宣洩情緒的管道:可在室內闢一個角落,鋪上軟墊,放置幾個抱枕或軟質玩偶,讓孩子宣洩情緒,避免過度壓抑內心的負面情緒,才能幫孩子建立健康、快樂的積極態度。


4.肯定與接納孩子的任何感覺:教孩子認識「我的感覺」,並以適當的詞彙表達情緒。孩子抱怨或訴說情緒時,耐心聆聽,並儘量協助孩子完成事件的描述,避免嘲笑與否定,幫助孩子加強自我概念的形成。






重點四:手足與父母無法取代的同儕相處


現代孩子的人際經驗,多的是與大人相處的經驗,卻少有同儕互動的機會。」林佩蓉提出她的觀察。


小家庭的環境促使現代社區人際互動比過去疏離,加上少子化的寵溺症候群,當今孩子的人際知能較為缺乏,不利日後人際互動敏感度的建立與團隊合作意識的培養。


學齡前的同儕相處經驗,能提供孩子練習人際關係的經營。南海實驗幼稚園資深老師王珊斐說,同儕遊戲最珍貴的意義在於磨合的過程。透過同儕互動,孩子有機會和別人一起合作、用語言協商衝突、知道如何在遊戲中加入群體、試著做決定,並為決定負起責任。林佩蓉指出,要讓孩子未來成為一個具備良好社會能力的人,幼年的同儕的經驗不可或缺。


◆父母的教養重點
1.同儕相處機會不嫌多:同儕相處是父母與手足無法取代的經驗。《新韋氏大專辭典》定義同儕為「彼此處於同等地位的人」。孩子與父母、手足之間的互動及接觸,很少是屬於平等地位,通常被較年長者當做晚輩看待。


唯有同儕相處,孩子彼此才是站在同等的地位,有更多機會自由嘗試新的角色、想法和行為,如此才能學會與人相處之道,如「我不輪流玩,別人就不和我玩」「我如果推他,他就會打我」……等。這些社交、認知能力,在不平等的親子或手足關係中不易獲得。


在幼稚園教學現場,王珊斐觀察到,家庭生活中少有同儕相處經驗的孩子,上學後也較不易融入團體,常成為團體活動的落單者。她建議父母,若想提供同儕相處經驗,不妨讓孩子進入幼稚園。


若父母不想讓孩子太早上學,林佩蓉建議,應該讓孩子有機會跟一群玩伴長期穩定的交往,例如多帶孩子參與故事媽媽活動,或在固定的時間帶孩子去公園遊戲,才能讓孩子深入了解玩伴並相互學習尊重。


2.不要直接介入孩子的同儕衝突:女兒就讀幼稚園中班的大穎文化總編輯謝淑美觀察到,愛子心切的現代父母,已開始為孩子「仲介」朋友,孩子回家一句「他都不和我玩」,隔幾天就看到家長在校門口送糖果給其他孩子。


「小孩才是同儕團體的當事人,」謝淑美認為,家長的直接介入其實剝奪孩子練習面對社交問題的機會。研究也顯示,當同儕相處出現衝突,父母不直接介入的孩子,在幼稚園內比較受到同學的歡迎。


從幼稚園教學現場觀察,王珊斐認為,成人很難理解學前幼兒的同儕相處規則,上一秒還是如膠似漆的好朋友,下一秒可能因為一句話或一個玩具就翻臉,但隔沒幾秒,兩人又玩在一起。她建議父母完全放手,不要介入小孩的同儕世界,孩子絕對有能力與同儕磨合出彼此都能接受的相處之道。


3.幫孩子把臉擦乾淨、穿戴整齊:在幼兒的世界中,外觀與同儕的認同有絕對的關聯。王珊斐說,幼稚園內人緣不好的孩子,老師多半會請孩子先改善個人衛生習慣,例如把臉上鼻涕擦乾淨。


4.教導孩子加入團體遊戲的技巧:孩子的團體遊戲有自己的一套劇本,外來者要加入,除非扮演對既有團體成員無害的角色。例如玩扮家家酒,如果團體中已有醫師、護士的角色,孩子還想扮演這兩個角色,很容易被排拒,通常較受歡迎的孩子,都是被認為無害團體既有成員者。





重點五:手足關係的經營


父母一定要把手足關係的經營當成一件大事。趙蕙鈴表示,手足關係是親子關係之外,影響孩子最深遠的另一種關係。


處理手足關係,較令父母頭疼的應該是「手足的競爭」。林佩蓉指出,手足競爭現象在同性兄弟或姊妹間更為明顯。若是兩兄弟(姊妹)年齡僅差距一歲,競爭最為激烈;若年齡差距五歲以上,兩人的發展已似獨立的個體,父母形同面對兩個獨生子女,較感受不到手足間的競爭。


林佩蓉建議父母,面對手足的教養,要先了解孩子的感受。老大通常會有失落及吃醋、嫉妒的感覺。但是老大在老二出生前,獲得父母教養資源完全的投入,老二看待老大,通常覺得「哥哥能力比較好,比我優秀」,因此老二的成就壓力大,也容易出現沒有自信的狀況,導致一切想向兄姊看齊、或拿取他們擁有的東西。


手足競爭並不如一般父母的想像,只是家庭互動的一部分。美國《兒童虐待和疏忽》期刊的研究發現,若沒有適當的引導,孩子會產生焦慮、憤怒和沮喪,尤其是一年發生激烈衝突五次以上的手足。


◆父母的教養重點
1.統一的價值體系:手足紛爭總是推陳出新,沒有一種方式可以處理所有爭執的情境,行政院衛生署豐原醫院臨床心理師陳怡如認為,父母要先確立自己的價值觀,才能在「每次都不一樣」的紛爭中,堅定自己的態度。否則就會演變成昨天希望哥哥多包容弟弟,今天又覺得兩人應該公平競爭。方法的不一致,會讓孩子感到無所適從。


2.讓老大參與育兒:很多手足競爭與衝突,追本溯源都是兒時對新生兒的嫉妒。塞維爾建議父母,在新生兒回家後,分派一些重要的工作給老大,例如拆玩具、拿尿布等,並感謝他的幫忙。


當個小幫手,孩子較能肯定自己的價值;而老大參與的程度愈高,他的歸屬感也愈深,有助於培養老大和新生兒間健全的心理架構,日後與弟妹或父母的關係也會比較好。


3.協助孩子了解彼此的差異:家有手足的父母一定會面臨孩子「要求公平」的需求。林佩蓉說,每個孩子都有其獨特性,不可能用同樣的方式對待。如果家長決定給某個孩子不一樣的待遇,而遭致孩子抱怨「不公平」,父母可以向孩子解釋:大人試圖公平對待每個人,但因為年齡和個性不同,導致兩人有哪些差異,才會做不同的決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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